11月21日,交通運輸部、國家發改委公布《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》,提出我國明年起將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,但網約車平臺公司應主動公開定價機制和動態加價機制。

當前,網約車已深度嵌入人們日常出行,但一些網約車平臺公司在“收割”用戶后,開始自行漲價,較高的漲幅引發坊間追問:網約車調價,誰說了算?
從常理看,是網約車平臺公司說了算。調高調低、調多少,企業自有考量。作為競爭主體,網約車平臺有權利根據自身實際、對手份額等情況,相應進行價格調整,這是企業的自由。
但應看到,一些平臺在行業“蛋糕”中占比較大,在定價過程中處于優勢地位,任性調價勢必“綁架”用戶,侵害消費者的權益。這也是一些用戶對平臺漲價頗有微詞的原因。
企業有調價自由,但必須充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。自主定價不代表可以任性調價,根據供需關系調價符合經濟學基本常理,但必須向公眾提供可信的數據支撐。
“價格是市場經濟的核心”。對監管者來說,要守住邊界意識,拿捏好分寸,不能亂出手;企業則需要敬畏法律、敬畏用戶,否則難免被用戶拋棄。
網約車調價,不妨在陽光下“曬一曬”。只有經得起法律規束和公眾審視,企業才能“跑”得更穩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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